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度计算机、打印机、网络等设备外包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 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度计算机、打印机、网络等设备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度计算机、打印机、网络等设备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度计算机、打印机、网络等设备外包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 企业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 企业规模。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20%的扣除, 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 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 室《关于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