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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标采招//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浏览次数:2

热标采招//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X-2026-0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 招 标 项 目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城 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招标人为 娄 底 市 天 鹏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2实施地点: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建设规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个月。

2.5质量要求:1年免费质保、7×24小时技术支持、系统安全检测与小范围功能优化

2.6保修要求:按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2.7招 标 范 围

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第 五章发包人要求)。

2.8包段划分: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 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 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特定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 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 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 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 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购买招标文件 ,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

6.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5 月18日15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