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景区动物租赁及相应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KLY2026-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景区动物租赁及相应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19.78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人民币 359.89万元/年(其中动物租赁费用最高限价259.9万/年,人员费用最高限价 99.99万/年),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景区动物租赁及相应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景区动物租赁及相应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具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材料;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材料;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7时30分到 2026年05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常州市报名单位须在第1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缴入以下专用账户或现场缴纳,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常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