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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热点=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综放工作面采煤机采购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次数:7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综放工作面采煤机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和田布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综放工作面采煤机采购
2.交货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布雅煤矿一号井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布雅煤矿,因项目所在地在和田县喀什塔石乡,距离和田县118公里,仅有一条S216省道与和田市区相连,交通运输上山时间为北京时间9:00—12:00(过检查站),下山时间为北京时间14:30—17:00,其余时间检查站禁止上、下山通行。煤矿目前已有一台MG500/1180-WD采煤机在使用(配套前后两台SGZ800/800刮板运输机),需另外采购一台采煤机,本项目主要为综放工作面采煤机采购。
4.招标范围: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综放工作面采煤机采购全部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数量:1台;采高:2.6~4.3m,机身高度(巷道底板至煤机最高点):≤1.8m,适应倾角:≤20°,截割功率:≥2×500kW,行走功率:≥75kW,油泵功率:≥2×20kW,供电电压:3300V,滚筒直径:Φ2240mm,截深:800mm,牵引力:627~1048kN,牵引速度:0~13m/min,最大不可拆卸尺寸:≤3500×1630×1300mm,最大不可拆卸重量:≤15t,灭尘方式:内外喷雾,设计最大生产能力:2000t/h。
(2)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及现场开箱验收;提供配套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现场的指导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对所提供设备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过程中设备本身的质量负责,并提供技术培训、监督、售后服务等。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到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1)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准。
(2)必须按照规定提供完整、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3)采煤机智能化功能需要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II类采煤系统中割煤系统等相关验收条款要求,达到中级智能化矿井水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所投型号采煤机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及合同履行期间)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标志),且证书覆盖范围须包含本次投标设备型号;
注: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采煤机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标志)。
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即可。(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投标人业绩: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同类采煤机(截割功率≥2×500kW)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合同文件需体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主要技术参数、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信息)及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与其签订唯一授权书的制造商业绩视为投标人业绩,提供资料同上。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可以同时参与投标,但所投型号之间应存在实质性差异。实质性差异的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核心性能指标(如功率、截深、牵引速度等)存在明显不同;
(2)功能配置或适用范围存在明显不同;
(3)产品市场定位或价格档次存在明显不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型号的详细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MA证书等)以证明其型号的真实性和差异性。若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存在实质性差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与另一型号无实质性差异,并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3.递交方式:密封纸质标书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资格审核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