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JW-RZFY-202601
2.项目名称:日照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日照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中药配方颗粒及其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4章”。
5.采购预算:/
6.服务期限:三年(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合同执行,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或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
7.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方颗粒的行为;
9.供应商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磋商;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进行网上获取。(2)获取文件时请上传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函;4)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系统附件中,并致电代理机构审核。4.磋商文件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13点30分前(北京时间)2.接收地点:日照市。
五、开启1.时间:2026年05月21日13点30分2.地点:日照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