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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4 浏览次数:1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0万元,招标人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符合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 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 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 的除外)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 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 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 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同时,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 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 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 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方式(请务必在邮件正文注明拟报名项目的名称及项目编 号)提交报名申请,并将报名申请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珠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

七、其他

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组织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YH26-1ZFGW-005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二年,3,750,000.00元/年

用户需求书:

合同包: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二年,3,750,000.00元/年

采购标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元/二年):7,500,000.00

项目预算(元):3,750,000.00

最高限价(结算率%):90.00

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合同履行期内实际业务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 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合同履行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 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报价采用结算率方式,投标人的投标结算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90.00%)且不能为 零或者为负数(即0.00%<投标结算率≤90.00%),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采用1+1模式签订。在第一年合同期满且年度 考核总得分≥90分的,该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则延续第二年合同,若考核不达标,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考核细则详见《食材配送服务月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总得分为该年度中前10 个月度考核总得分的平均值)

(二)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