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B区食堂及宿舍运营维护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昆明宏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B区食堂及宿舍运营维护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B区食堂及宿舍运营维护服务(二次)。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B区(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宿舍运营管理:包括宿舍公共区域保洁、配合学校执行宿舍作息管理工作。
B区(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宿舍概况:B区宿舍有2栋楼,单栋楼有6层(1号楼单层面积约1042平方,单层27间宿舍,2号楼单层面积约941平方,单层24间宿舍)宿舍装修已完成,主要设施设备已配齐,目前约140人住宿(当前无收入)
(2)B区(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食堂运营管理:师生餐饮费用收取、师生一日三餐供应、食堂范围内卫生保洁、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食堂范围内水电雾星维修,食堂范围内易损件更换等基础性的物业维修工作。
B区(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食堂概况:B区食堂有1栋楼,共计3层,单层面积约930平方,食堂装修已完成,主要设施设备已配齐,目前约1000人用餐。
(3)B区(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
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质保期内负责组织责任单位进行相应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除宿舍及食堂范围的运营管理外,其他运维内容在两年后次日移交校方负责;(4)B区(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大中修等未约定事项:运营期内,针对本合同中大中修等未约定事项,后期由乙方在实施前向甲方及项目实施机构、校方报送实施方案,经甲方及项目实施机构、校方审批通过后由乙方实施。
2.3采购预算:暂估2400万元。
因目前招生计划未明确,经与教体局线下沟通预计3年左右师生招满,结合前期阶段市场摸排各意向供应商上报的测算(以3年招满测算),3年暂定合约金额2400万元(运营维护成本,不含设施设备),具体金额以结合后期实际招生计划及审计结果为准。
2.4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因前单位经营后存在遗留设施设备,经招标人与前经营单位协商后由中标人向前经营单位补偿金额最高为¥101052.75元。(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本项目竞争,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潜
在投标人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作期为三年(具体时间以最终合同为准),采用“1+1+1”续约模式,按年度续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食堂运营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2.9.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9.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9.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9.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9.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投资运营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都须提供)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都须提供
)
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1)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都须提供)
3.3.1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都须提供)
3.5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可开展校园食堂现场制售服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都须提供)
3.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都须提供)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由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都须提供)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在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2日,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云南昆明市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投标地点,下同):云南昆明市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