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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公告-青龙山高中综合楼、敏行楼、艺术楼屋面隔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0 浏览次数:1

(招标编号:HBHY-2026CS-05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龙山高中综合楼、敏行楼、艺术楼屋面隔热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936077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本项自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龙山高中综合楼、敏行楼、艺术楼屋面隔热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青龙山高中综合楼、敏行楼、艺术楼屋面隔热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