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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九幼儿园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6 浏览次数:1

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九幼儿园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GJXM2026-1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九幼儿园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XGJXM2026-15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九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服务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九幼儿园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供应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已赋码且完整的财务报告(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2个注册会计师证书(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10、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 件,到西安市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西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