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南霄污水厂处理厂板框车间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一、采购条件
本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南霄污水厂处理厂板框车间整修服务已由项目 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9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吴 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南霄污水厂处理厂板框车间整修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南霄污水厂处理厂板框车间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南霄污水厂处理厂板框车间整修服务;
(1)响应单位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2) 响 应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 格或取消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承 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 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3)响应单位及 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 无围标串标处罚记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获取招 标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 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注: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2)响应单位
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
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
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
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3)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
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无围标串标处罚记
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承诺
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
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
文件 1、获取时间:自磋商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8月13 日,每日8:30~11:
00, 13:30~17:00(北京时间,双休、国家节假日除外)
4、采购文件费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5、
响应单位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响应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 查;(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 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如有授权则必须提供);(3)响应单位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提供“响应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未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过合同的”的承诺书原件。(5)提供“响应单位及其法 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无围标 串标处罚记录”的承诺书原件。(6)提供“响应单位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 力”的承诺书原件。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 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 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磋商资格
。只有向采购 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 时间:2026年8月17日13: 00—13: 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8 月17 日13: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磋商 时间:2026年8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