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费率30%,招标人为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信誉要求: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8-07 09:00:00到2026-08-14 18:00: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8-17 09:3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8-17 09:30:00。
开标地点:乌海市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特定资质要求,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均可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须法人及委托人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或完税证明为准)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为准)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8)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资料封面须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以上资料不全不接受其资料。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