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共和镇黎明实验学校2026年秋季黎明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ZB-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本2026年秋季黎明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0万元,招标人为鹤山市共和镇黎明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HZB-2026001
项目名称:2026年秋季黎明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
标的内容 采购预算
肉及水产品类 ¥150万元
蔬菜瓜果类 ¥50万元
粮油、副食类 ¥50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供货期: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说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开展业务有关的人员技术证明(证书复印件、扫描件等)和有关的设备的资料(照片、图片等),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应证明材料),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说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参与投标前连续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采购人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行贿企业名单,未曾向采购人提供或出示虚假检疫证明、虚假食材质量/溯源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列入行贿企业名单或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或曾向采购人提供或出示虚假检疫证明、虚假食材质量/溯源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8)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销售;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并通知采购代理查收,代理公司核查报名资料齐全并收到供应商的标书款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_8_月_28_日_9_点_30_分(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2026年_8_月_28_日_9_点_30_分(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为准)
地点:江门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