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零星修缮服务商、造价咨询服务商遴选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K-2026ZC-30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零星修缮服务商、造价咨询服务商遴选招标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妇幼保 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零星修缮服务商遴选招标;
(002)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造价咨询服务商遴选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零星修缮服务商遴选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1.5.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 v. 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 ,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不 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
3.1.7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002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造价咨询服务商遴选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3.2.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2.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2.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 ccgp. gov . 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2.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与该项目(标段)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 至2026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2:00,14:0 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邮箱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在获取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 ,发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资料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确 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省妇幼保 健院委托,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零星修缮服务商、造价咨询服务商遴选招 标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零星修缮服务商、造价咨询服务商遴选招 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零星修缮服务商遴选招标
第二标段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造价咨询服务商遴选招标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解决现有零星维修管理问题,规范院内基建零星维修全流程管理 ,统一施工工艺与材料标准,严控人工、材料成本,建立标准化应急抢修响应 机制,保障院内各类零尾修缮、小型改造、突发故障抢修工作高效、合规落地 ,规避零散维修带来的价格虚高、质量失控、安全及院感风险,现拟启动基建 零星修缮服务商遴选招标工作,参照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2家具备完整施工资质 、完善应急保障能力的正规施工企业作为定点入围服务商,承接医院范围内物 业公司无法处置的各类单项10万元以内的基建零星修缮、应急抢修、小型维修 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工程量清单 及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2)工程结算服务,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具体工作内 容以委托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2.3实施地点:
第一标段:全院区,包含门诊楼、住院楼、保健楼、地下车库、附属配套用房 等院内全部区域。
第二标段: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基建零星修缮入围服务商数量:本次招标确定入围服务商2家。
造价咨询入围服务商数量:本次招标确定入围服务商1家。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1.5.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
v. 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 ,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不 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
3.1.7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3.2.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2.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
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2.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 ccgp. gov . 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2.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该项目(标段)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09:00至12:00,14:0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邮箱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在获取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 ,发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资料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确 认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8月31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