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太湖地区小微水体调查与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采购条件
本太湖地区小微水体调查与分析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太湖地区小微水体调查与分析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太湖地区小微水体调查与分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太湖地区小微水体调查与分析服务:
详见下述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项目名称:太湖地区小微水体调查与分析服务
3、预算金额:28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万元,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 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围绕太湖地区典型小微水体,以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为对象,开展 水质、底泥、水生态等14项指标调查监测,监测不少于3期,每期不低于15个采 样点,识别小微水体水质水生态变化特征及关键影响因子,开展健康诊断并提出治 理对策建议,并提交现场调查报告等成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 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下列通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 证明;
(2)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 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 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人授权书;
(7)磋商响应函。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①被“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④供应商为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8-06,08:00至2026-08-12,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8-17,14: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08-17, 14: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
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套(word 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以U 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后递交;文件名称以及U盘外标签上需注明“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 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